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七届〕第6号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自2023年4月起,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工作评议。
本次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是2020年以来被评议单位履行职能职责情况,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二是执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三是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或依法司法,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四是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的情况;五是勤政为民,作风建设的情况。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可就上述五个方面的评议内容,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3年4月24日前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邮编:637000,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河中路39号,电话:2811635,邮箱:393075456@qq.com。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