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在西充县召开第六次全体委员会议,就《南充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伟静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条例(草案)》二审后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的说明,对《条例(草案)》进行逐条审议,并就进一步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中的职能职责,如何在规划中落实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这个刚性指标及相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海绵城市专家委员会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海绵设施建设豁免制度设计,海绵设施运行维护责任人确定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会议形成了《关于<南充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经表决,法制委全体组成人员一致同意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图文来源|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作者|李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