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就《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二审稿)》充分征求意见2025-04-24      点击:

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借鉴部分城市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经验,努力提高《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二审稿)》(以下简称《条例(二审稿)》)质量。4月21日,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条例(二审稿)》修改意见征求座谈会,听取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相关单位和部分人大代表对《条例(二审稿)》的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东旭参加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翟绍军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基本情况,各部门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协作配合情况,对亟需重点规范的不文明行为的建议等十个方面内容开展交流发言。对注重把握促进型立法促进保障作用,更好落实政府公共部门在引导、促进、保障文明行为方面职责,进一步研究细化激励性导向和配套措施等相关政策方面,与会同志提出了意见、建议,同时对文明出行、文明养宠、文明上网以及文字表述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于4月11日和18日,先后在蓬安县、阆中市召开座谈会,征求两地对《条例(二审稿)》修改意见。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及时加大对征集意见的归纳整理,研究分析,积极推进《条例(二审稿)的修改完善。

市文明办四级调研员刘满红,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苟亿良,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阆中市、蓬安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副主任,相关县(市、区)社工部、文明办、公安局、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

图文来源|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作者|曹艺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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