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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七届〕第22号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自2025年4月起,对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开展工作评议。
本次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是2022年以来被评议单位履行职能职责情况,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二是执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三是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四是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的情况;五是勤政为民,作风建设的情况。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可就上述五个方面的评议内容,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4月22日前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邮编:637000,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河中路39号,电话:2811635,邮箱:815064512@qq.com。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