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7日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市委七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在中共南充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加快推进“五区建设”和市人大常委会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坚持稳中求进、突出重点,激发活力、提质增效,推动全市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奋力谱写现代化南充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相关工作
1.做好国、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相关工作。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向代表通报“一府一委两院”年度工作情况,向市政府征集代表建议的相关素材,为国、省人大代表准备议案建议提供服务保障。做好十四届省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南充代表团议案建议工作,帮助代表把好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
2.服务保障国、省人大代表依法出席大会。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做好省人大代表补选工作。做好省人大代表出席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大会选
举等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代表会风会纪学习教育监督。及时向各级人大代表宣传国、省人代会精神。
二、抓实“三联系”工作
3.加强主任会议成员与常委会委员的联系。持续推进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常委会委员工作,每名主任会议成员每2个月至少联系1次委员,听取联系委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邀请非驻会委员参加常委会相关立法调研、监督工作等活动,促进及时沟通情况,团结协作共事。
4.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名单。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定期发出工作提示,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半年至少联系1次代表,向代表介绍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征求代表对立法项目、监督议题的意见建议,了解代表工作、履职和生活情况,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5.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家、站”联系群众的平台作用,引导各级人大代表“进家入站”开展联系群众工作,推动党政领导干部代表带头“进家入站”,主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发动代表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通过代表小组、专业组活动组织代表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联系群众,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三、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工作的参与
6.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加强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适当增加列席代表数量。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重点邀请提出相关议案建议或者参加过相关活动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可安排列席代表发言,形成审议意见时注重吸纳列席代表意见。支持和鼓励各选举单位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原选举单位的常委会会议。
7.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研究制定代表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工作办法,规范代表有序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活动的机制。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及时向代表通报重要立法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征求提出相关议案、具有相关领域专业背景代表的意见,并以适当形式向代表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家、站”的作用,聘请人大代表作为立法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及时收集代表和群众对立法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8.扩大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统筹安排代表参与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议案建议督办等常委会监督工作。执法检查组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每次至少邀请2名省人大代表或者市人大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之外的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邀请参加过执法检查和领衔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列席。健全完善人大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监督联系代表工作机制,组织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代表参与有关工作。
9.加强专委会、办事工作机构与代表的联系。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年内邀请不少于10名市人大代表参与专项工作和活动,列席相关会议,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各专委会应将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行权、组织代表参与工作、邀请代表参加活动、督促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等联系代表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印送全体代表参阅。
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
10.提升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在组织代表履职培训时把撰写议案建议作为重点内容,开展针对性辅导。协调各选举单位指导市人大代表结合视察、调研等活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多提务实管用的议案建议。抓好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议,及时与代表沟通,引导代表进行修改完善,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做到一事一议、切实可行,提升代表议案建议整体质量。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有关国家机关的沟通机制,增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11.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做好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等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南充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督促承办单位加强同代表的联系沟通,建立承诺解决事项台账管理制度,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从“重满意率”向“重落实率”转变。继续推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网络公开、量化考核、问题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探索建立代表建议评优工作机制,做好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典型案例选编工作,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力求议案建议落实、问题解决、代表满意。
12.增强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实效。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有关专委会跟踪督办的重点督办建议工作机制。对每件重点督办建议,采取召开督办推进会、座谈会等方式,至少开展1次督办调研。各专委会落实重点督办建议情况通报制度,将督办重点建议情况作为专委会年度工作总结重要内容,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印送代表参阅。
五、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
13.加强代表小组活动。协助做好省人大代表南充代表小组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南充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办法(试行)》,健全完善代表联系机制、代表活动计划机制、代表激励机制、代表活动平台机制、代表活动保障机制,推进代表小组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实效化。推动党政领导干部代表带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引导代表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宣传联系作用、监督促进作用。
14.有效发挥代表专业组作用。全面落实《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市人大代表专业组活动的意见》,推动市人大各专委会加强对相关专业组活动的指导联系,每个专业组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形成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专委会负责收集整理对口专业组代表出席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将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印送全体代表参阅。
15.持续推进代表“家、站”规范化建设运行。按照有平台、有机制、有活动、有保障、有成效的标准,持续抓好全市各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平台的规范化建设运行工作。推广南部县升水镇“代表之家”建设运行工作经验,指导各级人大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保障。常态化深入各县(市、区)调研检查代表“家、站”,指导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代表“家、站”建设,推动有条件的代表“家、站”提档升级。做好省级优秀代表“家、站”推荐工作,开展市级优秀代表“家、站”评选工作,加强宣传报道,营造争先评优的良好氛围。
16.精心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组织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各代表小组、代表专业组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推动代表走进基层、深入一线听取民声、收集民意,加强活动成果转化,形成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和调研报告。
17.深化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和各地工作实际,持续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情况,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
发展献计出力,更好展现代表担当、彰显代表作为。
18.持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指导县乡人大深入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优秀案例征集工作,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深化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南充实践。
19.统筹“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健全完善认真听取、积极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机制,切实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加强对相关工作和活动的统筹协调,增强代表参加活动的计划性、规范性、实效性。
六、加强代表队伍建设
20.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代表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代表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遵守政治纪律,履行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1.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组织我市省人大代表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履职培训。围绕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代表履职需求,举办线下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开展线上学习培训,丰富培训内容,扩大培训覆盖面。
22.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加强代表法纪学习教育,引导代表珍视代表身份、牢记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在本职
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持续开展直选代表述职月活动,强化“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推动形成 “选民有事找代表、代表履职为人民”的工作机制和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南充市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规范代表履职档案,完善代表履职管理系统,准确反映代表履职动态,坚持量化计分和积分公示制度,按年度予以通报。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七、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23.加强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南充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确保代表活动经费规范使用、专款专用。积极协调解决代表特别是基层一线代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落实时间、经费等保障措施,主动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创造良好条件。
24.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征订《中国人大》杂志、省人大“一报一刊”,印送《南充人大》杂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动态和信息公报,通过南充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时政信息宣传,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资讯保障。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以多种方式向代表提供工作信息,进一步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25.加强代表工作宣传报道。做好省、市人代会会议期间的宣传报道,组织代表集中采访活动。深入发掘代表履职的生动实践和代表工作的特色亮点,依托主流媒体和人大宣传平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增强人大制度和代表工作社会影响力。
八、提高代表工作能力和水平
26.坚持党对代表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代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统筹谋划推进代表工作,把保证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代表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代表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坚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研究代表工作机制,坚持议案审议结果、代表建议处理情况等向常委会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27.加强代表工作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适时开展全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代表工作队伍。
28.加强对外交流和工作指导。继续加强与省人大、各地(市、州)人大的工作对接和协同,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借鉴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召开全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查找问题、研究对策,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实效。密切同县乡两级人大的工作联系,依法进行工作指导,形成代表工作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