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积义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室组织召开《南充市〈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意见征求座谈会,听取大家对《办法(草案)》的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东旭主持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就该《办法(草案)》体例结构、部门职责划分、河湖岸线保护、砂石开采管理、工业园区管理、畜禽污染防治、发展方式转型、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杨积义对与会单位给予《办法(草案)》立法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杨积义指出,该《办法(草案)》是我市为贯彻实施省条例首次制定的一部实施性法规,应当结合区域内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际问题,做到全面落实省条例规定,对原则性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突出实施办法的实施性、补充性和探索性。
杨积义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要对征集到的意见加强整理和研究,从市情和实际出发,对《办法(草案)》开展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通过制定《南充市〈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努力提高我市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化水平,推动嘉陵江流域(南充段)绿色发展,切实筑牢嘉陵江中游生态屏障。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苟亿良、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翟绍军、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市级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文字来源|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作者|陈晓燕 邓焱
摄影|彭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