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班组织召开《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订草案)》改稿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王伟静主持会议。
会议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馈的意见和九县(市、区)市人大代表在集中研读会上提出的意见进行了逐条讨论研究,重点研究了协同立法、立法协商、备案审查以及语言文字表述、标点符号运用等内容,拟对30余处作出修改。
立法专班表示,在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后,结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馈意见,召开此次改稿会时机合适、成效明显,经本次会议充分讨论研究后,可形成较为成熟的法规草案。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要扭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认真研究,精心打磨,努力打造立法精品,为实现良法善治提供制度保障。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把开门立法、广听民意贯穿立法全过程,听取有关各方意见建议,汇聚民意、广聚民智。要建立健全意见建议研究采纳机制,做到听取的意见建议“条条有研究、合理即采纳”,让每一部地方性法规满载民意。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彬,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苟亿良等参加改稿会。
图文来源|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作者|陈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