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产生量也在不断增长。如何有效处理垃圾、保护环境成了社会关注的问题。城乡要变美,抓好环境卫生很关键。
2024年10月3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充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源头减量等方面做了规定。3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南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新阶段。
回应群众诉求 启动立法工作
生活垃圾治理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是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也是难点。
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中省相关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取得了不少实践经验。但是,我市仍存在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运、处理设施不足,设施建设未形成体系,监管能力有待加强,群众分类投放习惯未养成等问题。
如何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的幸福感?把生活垃圾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是破解痛点、堵点的关键一招。2022年,市委批准将《南充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纳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仪陇代表团景林军等13位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南充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的议案。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
“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对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的需要,是推动解决南充现实突出问题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东旭说,民之所盼,法之所向,市人大常委会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项目列入了2023年立法计划,成立立法专班,启动立法工作。
广泛汇聚民意 实现两个“首次”
生活垃圾分类受众面大、涵盖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李东旭说:为确保《条例》立得好、行得通、真管用,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握立法原则,把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
《条例》出台从立项调研、起草论证、审议修改到批准公布,前后历经两年多时间。在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市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真正解决问题入手,广泛开展学习借鉴、深入调查研究、多轮征求意见,针对群众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对草案相关条款修改完善。
2024年10月31日,《南充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于2024年12月2日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在此次立法过程中,实现了两个“首次”,即首次开展万人意见征集活动、首次开展定量分析。记者了解到,立法专班除了向社会各方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外,首次联合社会公益组织开展意见征集及立法宣传活动,线上线下共征集意见、建议3万余条。此外,立法专班组织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定量分析论证,通过对未来15年主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焚烧量、可回收物总量、投入资金等预测性分析研究,为优化相关管理制度提供重要参考。
聚焦“关键小事” 改善人居环境
立良法,促善治。《条例》共9章、46条,涵盖了规划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社会参与、保障监督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既符合南充实际,又彰显为民情怀。
垃圾分类是垃圾处理的第一步,《条例》明确,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针对农村地区,《条例》单独规定了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式,对农村家庭的厨余垃圾实行差别化管理,避免“一刀切”。
垃圾收运、处理不仅是关系人民生活品质的“关键小事”,也是关系城乡精细化治理的“民生大事”。《条例》规定不得将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禁止随意倾倒、堆放、抛撒、焚烧生活垃圾。同时,《条例》规定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许可,遵行有关技术标准、行业规范、操作规程以及服务协议约定。
南充中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耿昌武表示,《条例》的施行意味着生活垃圾处理迎来了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的管理要求,作为主要负责顺庆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智能环卫技术与全能机械化作业的企业,深感责任重大。接下来,企业将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条例》内容,通过培训、宣讲等多种形式,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条例》要求,为规范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条例》的施行标志着南充市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将有力推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平介绍,下一步将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学习,建立完善职责明确、监督有力、相互协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机制,增强社会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文字来源|南充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南充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唐枭 杨晓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