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人大办 云勇
南部县检察院坚持“三到位”,不断推进该院人大代表联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接受人大监督自觉化。
一、教育引导到位,人大意识入脑入心。该院出台了《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转交案件处理等制度,积极开展机关干部人大意识教育培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自觉。
二、主动融入人大工作,积极争取人大支持
一方面县检察院每年主动将一些重要工作事项列入县人大常委会议题,在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案件的决议》、《关于加强南部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派出所加强法律监督的决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加强法律监督的决定》,保证县检察院检察工作开展;另一方面尊重人大行权特点与程序,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依法报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干部,维护人大权威。
三、建章立制到位,强化代表沟通联系
一是建立办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转办案件制度。对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交、转办的案件坚持首办责任制,及时指定专人办理,对办理情况和结果及时向县乡人大汇报。
二是建立县乡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处理规程。抽调精兵强将处理县乡人大代表来信回复和来访接待,坚持院领导集体会商疑难问题处理制度,县乡人大代表来信来访都得到及时办理、高效高质量办理。
三是坚持邀请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参加参加座谈会或“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代表监督,让代表了解检察工作,赢取代表的支撑。
四是坚持问计于代表。在县乡人大代表中开展问卷调查,听取建议和意见,并以此为导向制定检察工作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目标,真正把检察工作评判权交给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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