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至14日,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在仪陇县、南部县召开法规草案集中研读会,研读《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立法条例(修订草案)》)。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伟静主持会议,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彬等参加会议。
研读会上,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苟亿良就《立法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作了说明;代表们就《立法条例(修订草案)》立法思路、体例结构、重要制度设计、是否与上位法一致、语言文字表述是否简洁精准、标点符号运用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研读讨论,特别就《立法条例(修订草案)》是否涉及“法规解释”内容、规范听证论证制度、加强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等内容各抒己见,提出意见建议。
代表们认为,《立法条例(修订草案)》注重与立法法等上位法有机衔接,充分总结立法实践中有效做法,围绕高质量立法加强制度创新,体例结构合理,制度设计完善,语言表述精炼,总体较为成熟。特别是组织代表集中研读法规草案,是市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是民主立法的一次有益探索,是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代表高质量履职的一次创新突破。
会议强调,组织代表集中研读《立法条例(修订草案)》是科学立法的现实需要,是民主立法的应有之义,是依法立法的本质要求。此次开展法规草案研读会,也是我市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以来,首次组织市人大代表研读法规草案,意义重大。本次研读会分为代表分读、多县联读和互动审读三个环节,其中,邀请仪陇县、营山县、蓬安县代表团各5名市人大代表在仪陇县集中研读法规草案,邀请阆中市、南部县、西充县代表团各5名市人大代表在南部县集中研读法规草案。本次代表集中研读会,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精心推荐人选,与会人员精心准备发言,协办地人大常委会精心筹备,研读成效明显。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班将充分尊重代表们的劳动成果,认真研究吸纳代表们的宝贵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法规草案。同时表示,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将积极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拓展代表参与立法的广度与深度,充分发挥代表的智慧和力量。
图文来源|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作者|陈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