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7—2031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公告2026-07-01      点击:

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做好南充市人大常委会2027—2031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我市立法条例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规划建议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就市人大常委会未来五年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二、征集范围:立法建议项目应当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人民群众重大关切、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南充特色,突出“小切口”选题,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提出。建议项目可以是新制定地方性法规,也可以是修改或废止南充市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目录见附件1)

三、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日止。

四、报送要求:单位、社会组织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应当完整填写《立法规划项目建议书》,明确法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设立的主要制度,确保不与上位法律法规相抵触。有条件的可以一并报送法规草案文本、调研论证报告以及其他相关参考资料。

五、报送方式: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书面提出,材料封面、电子邮件主题统一标注“2027—2031年南充市立法规划建议项目”,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单位、组织名义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应当加盖公章。电话:0817-2815331,传真:0817-2805426,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河中路39号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电子邮箱:524483959@qq.com。

 

附件:1.南充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目录

2.立法规划项目建议书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 年7月1日

 

附件1

南充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目录

(截至2026年7月)

⒈《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⒉《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⒊《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⒋《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

⒌《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

⒍《南充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⒎《南充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

⒏《南充市乡村污水处理条例》

⒐《南充市传统地方戏剧保护条例》

10.《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

11.南充市《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12.《南充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13.《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附件2

 

立法规划项目建议

法规名称

 

项目类别

□新制定   □修订   □修正   □废止  

必要性和

可行性分析

 

 

 

 

 

 

 

 

 

 

 

 

 

 

 

 

 

主要内容

(包括拟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和主要制度设计)

 

 

 

 

 

 

 

依据和参考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申报单位

(单位公章)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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