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阳丹东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2021-01-13   来源:南充人大网      点击: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欧阳丹东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年1月13日南充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南充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欧阳丹东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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