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专委会成员辞去职务的决定2022-06-29   来源:南充人大网      点击:

2022年6月29日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因晋升一级调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龚宁辞去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王天配辞去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马家斌辞去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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