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唐光其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荣耀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陈忱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唐晓兰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欧春芳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大轩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肖逍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李碧英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何超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荣耀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刘佳欣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余媛媛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