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9日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废止《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督促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暂行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