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新忠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2024-08-27      点击:

2024年8月27日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徐新忠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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