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樊平为南充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2025-10-3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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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樊平为南充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来源|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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