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顺庆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刚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弋晓林、邓登和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一批辞职事项,决定接受杜彬、宋敏、何文蘅、石华、张燕辞去南充市顺庆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石华的南充市顺庆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接受易春晖辞去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南充市顺庆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听取了南充市顺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张志森、魏鹏飞、杜彬、宋敏、何文蘅、石华、张燕的代表资格终止;审议了《南充市顺庆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工作方案》,要求相关乡镇、街道依法组织实施区七届人大代表补选工作。
会议还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高彬郎的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免去庞冬云的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李春霞的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严钲棚的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潆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周子钧的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伍春林的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李家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李波的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邹文娟的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张恒为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宏为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子钧为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潆溪人民法庭庭长、伍春林为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李家人民法庭庭长、李波为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艺陶为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郝小艳为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李波,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提名人选赵国力,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晓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兴家,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图文来源|顺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杨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