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2025-09-25      点击:

9月24日,蓬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蓬安县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蓬安县2024年决算及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蓬安县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大财经委关于蓬安县2024年县级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蓬安县2024年决算的决议》。会议还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蓬安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蓬安县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监督法》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根本法律,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对于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至关重要。要把准方向,坚持正确监督,通过监督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聚焦实效,做到有效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法定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要严守规矩,确保依法监督,严格遵守监督工作的法定程序,从议题确定到意见督办,各个环节都要规范操作,保障监督过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会议要求,要全力以赴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深入实施制造强县战略,扎实开展工业企业产能利用提升行动,持续推动工业技改扩能、智改数转。要千方百计强化财政统筹保障能力,贯彻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加大收入组织,全额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把更多的可用财力用在重大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要科学规范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监督,进一步促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财经秩序、助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振宇、段继芳、黄奎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蒋鹏程,县政协副主席彭桂林,县人民法院院长蒲勇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莉列席会议。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图文来源|蓬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张佳吉 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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