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营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忠明、郑同春、张晓红、宾怀忠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四川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座谈会精神、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共南充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会议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法治讲座,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医药发展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并分别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调整设置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命议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决定接受杨忠明辞去营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颜骏,县人民法院院长罗顺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洪平,县监委、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5名县人大代表列席,3名公民旁听。
图文来源|营山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陈治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