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营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同春、白秀华、宾怀忠、李晓鸿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2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曹毅,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任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专题讲座,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还审议了许可事项。
会中,召开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九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事项。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涉及议题有关单位负责人,县人大机关调研员,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5名县人大代表列席,3名公民旁听。
图文来源|营山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陈治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