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国华在《南充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上要求
明确重点聚焦关键 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4月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充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安排部署执法检查相关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一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崔竹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先佐参加会议。
潘国华指出,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实际行动,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有效举措,有助于南充城市工作精深化开发、精准化改造、精细化管理,推动实现城市发展高质量、城市生活高品质、城市治理高效能。大家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生根、成势见效。
潘国华要求,要突出工作重点,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目标任务。要把握时间、掌握步骤,要按照检查方案的总体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周密安排好各阶段的工作;要明确重点、聚焦关键,围绕7个方面的重点,切实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督;要厘清职责、压实责任,按照各自的职责任务,提出务实有效的建议,推动立法与执法良性互动。要精心组织实施,努力确保执法检查的实际成效。要强化舆论宣传,注重协同配合,加强市县联动,进一步推进《南充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有效实施,全面提升我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水平,为组团培育省域经济副中心、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崔竹君介绍了我市贯彻实施《南充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有关情况,市级各有关部门进行了书面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西充县、蓬安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文字来源|南充日报 记者|杨晓江
摄影|彭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