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艳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西充县宝马河、潆溪河、九龙潭水库、青龙湖,对《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强调,《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从法律层面实现了全省各类水域管理保护全覆盖,从江河、湖泊到沟渠再到小微水体,都确保有人管、管得住,完善了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明确了河湖长及部门工作职责、河湖长制运行机制,并强化了河湖长制监督考核,切实推动了四川河湖长制从“有章可循”迈进“有法可依”。本次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是南充人大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南充生态文明建设制度落实,不断完善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法制体系的重要举措。
执法检查组强调,西充县是农业大县,全县共有20条河流、112座中小型水库、1600余座湖(塘、库),落实好河湖长制,保护好河湖塘库任重道远。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坚决扛起河流管理保护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准确把握“河湖长制”的功能定位,坚持把“河湖长制”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努力使每一条河流都成为造福西充人民的幸福河。要形成工作合力,持续落实好联系包抓、工作通报、有奖举报、联防联控、联合执法等制度机制,积极推进“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等措施,细化实化河湖长职责,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要科学保护利用,主动向上争取资金,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加大水利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促进水生态修复。常态化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和水质监测,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进行动态监管,有效监督和遏制河流乱象发生,确保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朱逢娟,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蒋松柏,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严雷,市水务局副局长周小红参加执法检查。
图文来源|南充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冯宣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