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坚带领执法检查组前往高坪区,对《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磨尔滩水库、长塘河、螺溪河等地,现场查看了河流(水库)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情况,听取了高坪区有关负责人关于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并详细询问了城镇污水治理和监管工作情况。
执法检查组强调,河湖长制是生态文明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河道保护知识宣讲工作。要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持续抓好河道保洁、污染防治、巡河护河等日常管护。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共同守护好利用好河湖资源。要扎实做好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积极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
执法检查组建议,相关单位要积极抢抓国家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政策机遇,主动谋划争取河湖治理保护项目,推动项目实施落地。水库管理单位要充分挖掘水库综合功能,抓好汛前截水沟疏通、隐患排查等工作,做好防洪安全、蓄水保灌等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赵健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工委主任贾敬铣,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罗艳,市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李万军,市人大农委委员程玉华,市河长办、高坪区人大、高坪区河长办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执法检查。
图文来源|南充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作者|龙丹 周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