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林带队在营山县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工作2025-04-11      点击:

4月9日,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文林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营山县市管河流流江河、营山河,县管水库幸福水库等地,对《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对城东污水处理厂、绿水镇合水村水质监测点、幸福水库等点位进行现场踏勘,并听取相关负责单位的汇报,详细了解全县河湖长制落实情况,深入分析法规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提高认识站位,扛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把态度、力度、效果贯通起来,把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贯通起来。要充分整合各方力量,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要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做好河道日常监管和巡河工作,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要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普及河湖管理和水生态保护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县形成人人参与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蒲影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王伟静,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营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市水务局二级调研员董忠参加执法检查。

图文来源|南充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作者|杨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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