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开展《南充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2025-05-24      点击:

5月21日至22日,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苟亿良带领立法后评估团队赴南部县、阆中市开展《南充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南部县文庙、禹迹岛湿地公园等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街道(乡镇)、社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历史建筑所有人(使用人)、居民代表等的条例参照执行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并对参会人员开展了问卷调查,系统、全面、深入了解条例参照执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措施和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南部县、阆中市参照执行《条例》以来,条例规定的重要制度机制、管理手段和保护措施有效解决了城市景观风貌保护中的主要问题,一些重要的、亟需保护的景观风貌得到有效保护,为巩固城市规划建设成果、提升城市形象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作出了积极贡献。

调研组建议,要扎实开展城市景观风貌保护基础工作,加快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编制,加快建立城市景观风貌保护名录。要加大城市景观风貌保护力度,落实城市景观风貌保护责任制,依法打击不法行为,加强重要建筑、山体、江河、绿地和历史文化景观风貌的保护。要加强普法宣传,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接地气、有生气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城市景观风貌管理执法水平和市民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意识。针对有关方面提出的扩大条例适用范围、街道行道树移植或者砍伐许可程序、完善协作执法机制、提高条例可操作性等意见建议,由立法后评估团队梳理、研究、论证评估后,提出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报告,为市人大常委会修改条例提供参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郭锡效、西华师范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部分成员参加调研。

图文来源|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作者|陈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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