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织召开《南充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座谈会2025-06-16      点击:

6月16日下午,南充市人大法制委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召开《南充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座谈会。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苟亿良主持会议。

会上,市自规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文广旅局、城管执法局汇报了《条例》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认真讨论了第三方评估团队梳理的《条例》相关条款修改意见建议,重点研究了《条例》适用范围、专项规划编制、城市景观风貌保护名录的制定及实施、城市雕塑修复、规划执法主体等问题,并提出了具体完善建议。

会议指出,《条例》为我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明确了建筑、山体、江河、绿地和历史文化景观风貌保护责任主体、重点保护对象和保护措施,对提升城市品味、延续城市记忆、彰显城市特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专项规划编制、景观保护名录制度等配套制度建设尚未完成,《条例》宣传力度不够,违法建筑存量较大等问题。会议要求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要求,落实保护责任,细化保护措施,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法制宣传。建议第三方评估机构认真整理分析资料,归纳总结《条例》实施情况,客观反映城市景观风貌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问题,对完善《条例》本身的意见建议再次进行梳理、分析、论证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修改建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郭锡效、第三方立法后评估团队成员等参加会议。

图文来源|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作者|陈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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