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2025-08-08      点击:

8月8日上午,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市七届人大法制委第二十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统一审议了《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苟亿良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条例(草案)》二审后意见征集和修改情况说明;法制委组成人员对《条例(草案)》进行逐条审议,重点审议了家风文明、乡风文明、地方特色文化品牌塑造及法律责任设置等内容,按照规范、简洁、准确的原则对《条例(草案)》文字表述进行了修改完善。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

会议认为法规草案设计的文明行为促进机制制度合理、内容具有地方特色、可操作性强,《条例(草案)》比较成熟。会议要求立法专班认真梳理、研究审议意见,按照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并建议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李东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顺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刚,致公党南充市工委秘书长刘诚等参加会议,法制委委员何芬、强春艳线上参加会议,邀请市文明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教科文卫委等相关负责人及立法专班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图文来源|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作者|陈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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