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2022-08-05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免、减少和消除因网络舆情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络舆情应急处理能力,快速妥善处置突发负面舆情,及时回应网名关切,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清朗清爽的网络生态,为“四个机关”建设提供有力网络舆论支持。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南充市应急突发信息报送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南充市网络舆情处置预案(试行)》《南充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涉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已经或可能被发布于网络平台,可能或已经印发公众普遍关注、损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形象、扰乱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的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按照《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坚持明晰职责、协同配合,坚持快速响应、科学应对,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从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把握好时、度、效,强化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络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有理有利有节引导舆情向良性方向演进。

二、组织机构

(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络舆情领导机构。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小组,该小组在市人大常委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该小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市人大常委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二)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研究室宣传信息科工作人员为舆情监控员和网络评论员,负责网络舆情的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三)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舆情线索和网络信息出现传播的情况,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组织召开舆情应对处置专题会商会议,研究具体处置办法,明确相关单位工作任务,审定信息发布内容及发布方式;

3.及时研究处理舆情涉及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主要困难问题;

4.协调做好媒体来访的服务管理工作;

5.针对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调整处置办法;

6.向市网信办及相关部门报告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7.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依法依规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意见建议,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

三、应急程序

舆情应急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一)监测舆情。舆情监测员通过“百度”、“谷歌”、“有道”、“360”等主流搜索引擎搜索关键词含有“南充人大”的相关信息,重点关注市内外主要门户网站、新闻网站和网络论坛、微博、微信等相关信息,尤其要结合敏感时间节点、市人大常委会同期重点工作等开展监测,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网络舆情、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发现舆情后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

(二)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10分钟内)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小组。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逐级报送市网信办。报送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三)会商研判。接到舆情报送后,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分析研判会,会商得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市网信办意见,提出合理地处理意见和建议,确定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四)应急处置。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小组办公室会同责任单位按照网络舆情分析研判会的意见,及时开展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处置办法如下:

1.正面回应。对于网上的咨询、诉求、举报等信息,原则上均予正面回应。其中属咨询、质疑、诉求的,由责任单位进行办理、拟定答复意见,经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小组办公室报请审定后,予以正面回应;对地方性法规有重大误解误读的,由法工委、法制委会同起草部分负责正面解释;属意见建议的,相关单位组织研究后形成答复意见;属举报的,按照干部监督权限,由纪检监察组或机关纪委调查核实后回应;属求证、揣测、虚假类信息的,通过权威渠道公开辟谣。

回应方式一般为“网上来网上去”,如果情况紧急,也可以刊发新闻通稿、群发应急信息、发布官方微信微博等方式回应。对于网络广泛关注、情况复杂的舆情,要第一时间表态性回应,之后进行动态性回应,借宿后进行结论性回应。

2.评论引导。对于不能立即回应的舆情,可先进行跟帖引导,冲淡负面信息,安抚网名情绪,防止出现谣言;对于个别无理取闹、吹毛求疵的信息,可组织跟帖驳斥;对官方回应信息,视情况组织扩散、跟帖、点赞,增强说服力。

3.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于重大突发事件或特别重大舆情,可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一定范围内媒体通报情况,解疑释惑。

4.线下处置。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应对,第一时间寻求舆情线下处置方式,对涉举报类的,要尽快调查核实,对于属实的要立即主动整改,迅速查出责任人员,平息网名情绪;对反映诉求类的,应依法依规给予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真诚说明原因;对咨询类的,应及时回复。对于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接机恶意炒作,煽动网民闹事的,要寻求网信办和公安机关落地找人,依法对肇事者进行处理。

(五)信息管控。对于政治类有害信息、经查证不属实的信息、扰乱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信息,立即报经市网信办同意后进行封堵处理。必要时可协调公安机关协助处理或中省网信部门给予支持。

(六)后期处置。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小组办公室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意见建议,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四、应急保障

(一)部门协同保障。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小组要与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公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确保一旦发生重特大网络舆情,能及时得到专业支持和各方积极响应,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二)通信畅通保障。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互联网服务商的联系,确保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

(三)人力技术保障。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储备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于应对网络的网评员队伍。配备必要办公设施设备、安装监测软件,提高网络舆情监测处置能力。

(四)预算经费保障。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列入机关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所需经费列入相关经费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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