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国华带队开展《南充市乡村污水处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2025-06-11      点击:

播放容器

6月10日至11日,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国华带队前往阆中市、西充县、嘉陵区,对《南充市乡村污水处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面了解各地在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维护、执法监督和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方面工作情况。

执法检查组分别前往阆中市天宫镇、西充县义兴镇、嘉陵区吉安镇等污水处理厂和村(社区)污水处理站,实地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详细询问日处理能力、实际负荷率及出水水质达标情况等,并对《南充市乡村污水处理条例》规定的有关制度机制的建立落实情况同步进行了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还深入部分农户家中,了解村民生活生产污水收集处理情况;抽查了多家畜禽养殖企业,检查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近年来,市、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南充市乡村污水处理条例》,乡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以法治力量守护南充乡村绿水青山取得了积极成效。

执法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法定职责,确保法规条文从“纸面”落到“地面”。要健全管理机制,探索可持续的保障模式,确保已建设施“建得好、用得起、稳得住”。要加强执法力度,聚焦乡村污水处理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违法排污、损害和破坏污水处理设施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压实监管责任,完善常态化的监测、检查,形成齐抓共管、严管重治的强大合力,为绘就水清岸绿、生态宜居的南充乡村新画卷注入法治动能。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先佐,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赵健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蒋松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张建,嘉陵区、阆中市、西充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执法检查。

视频及文字来源|南充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罗琴 樊晋 摄影|唐枭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Copyright 2011 ALL Rights Reservde

主办:四川省南充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920X1080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蜀ICP备120143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