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梓欣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董行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罗晓翠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欧红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范红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苗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李卫东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丹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叶腾博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琳琳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